借助先人的力量時總會有些新發現
黑暗執行緒:在LINQ中實踐多條件LEFT JOIN文章中提到的LINQPad,還誠彼娘之超級強 -.-
用過的就會覺得自己寫LINQ 再自己猜猜SQL是什麼的行為像個傻B
以下正題
以往要多表複合喇作夥的時候你會這樣寫
但是其實這樣寫查到的結果也一樣
個人認為後者的寫法還比較容易閱讀理解
第一行明確的知道要顯示什麼欄位
第二行明確的知道要FROM哪幾個TABLE
真要說缺點的話,就是沒有什麼 左舊影 右舊影 交叉舊影 可以用
順帶附上LINQ比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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